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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Rohs10项检测内容检测内容有哪些

发布:2023-11-11 13:25,更新:2024-06-07 07:00

产品详细介绍
CE认证机构,Reach认证公司,FCC认证公司,FCC认证机构,UKCA认证公司,UN38.3认证公司,ROHS认证公司,CPC认证公司,CPC认证机构,EN71认证公司,CCC认证公司,CCC认证实验室,CQC认证机构,质检认证实验室,TSCA认证公司,PAHs认证公司,企标备案认证公司,CA65认证公司,CA65认证实验室,EPA认证机构,EPA认证公司,PSE认证公司,METI备案认证实验室,FDA认证公司,FDA认证机构,CB认证公司,CB认证机构,IP等级测试认证公司,UKCA认证公司,ERP检测机构,SAA认证公司,C-TICK认证实验室,RCM认证公司,KC认证公司,KC认证实验室,欧代协议认证公司,美代协议认证机构,英代协议认证实验室



ROHS认证是欧盟所有成员国统一的认证,只要产品出口到欧盟其中一个成员国,都将需要做“ROHS认证”。否则,其产品无法进入该国家进行销售。


1.铅(Pb),使用该物质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稳定剂;


2.镉(Cd),使用该物质的例子:开关、弹簧、连接器、外壳和pcb、触头、电池;


3.汞(Hg),(水银)使用该物质的例子: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灯泡;


4.六价铬(Cr6+),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金属附腐蚀涂层;


5.多溴联苯(PBBs),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6.多溴二苯醚(PBDEs),使用该物质的例子: 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7.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用作PVC的增塑剂,可用作DBP的代用品,还可用做纤维素树脂、基树脂、橡胶和氯丁橡胶的增塑剂。


8.邻苯二甲酸(2-己基酯)(DEHP),主要用作PVC增塑剂,PVC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用作绝缘体如电缆和电线。少量DEHP用于其他非聚合物用途,如电子产品的陶瓷或电容器的电解液


9.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主要与其他增塑剂配合用于PVC部件中如电缆、插座、管材、减震器,此外还用于一些非聚合物中如油漆、胶粘剂、密封剂和印刷油墨。


1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主要在PVC地板中用作增塑剂,在电子电气设备中可能存在于合成皮革、纺织涂层、PVC材料、印刷油墨、密封剂和胶粘剂中。


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RoHS指令的核心内容是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毒害物质,保护环境,提供绿色消费,实现生产和消费两个领域的灭害化、无害化。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健康及环境保护。


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注意:PBDE正确的中文名称是指多溴二苯醚,多溴联苯醚是错误的说法)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欧盟议会及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和《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


《RoHS指令》和《WEEE指令》规定纳入有害物质限制管理和报废回收管理的类别102种产品,前七类产品都是我国主要的出口电器产品。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信息和通讯设备、消费类产品、照明设备、电器电子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被植入或被感染的产品除外)、监测和控制仪器、自动售卖机。


2008年12月3日,欧盟发布了WEEE指令(2002/96/EC)和RoHS指令(2002/95/EC)的修订提案。本次提案的目的是创造更好的法规环境,即简单、易懂、有效和可执行的法规。RoHS指令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改变了法律用词,澄清了指令的范围和定义;


2. 引入产品的CE标志以及EC合格声明;


3. 分阶段将器械、控制和监控仪器纳入到RoHS指令的范畴;


限制的六种有害物质没有变化,但四种物质——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2-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要求进行优先评估,以便考察将来是否纳入限制物质的范畴


RoHS范围:


仅对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市场的新产品。


包括家用的白炽灯和光源。


不应违反特殊的关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专门指令或规定——Vehicle ELV,汽车指令;电池指令,91/157/EEC,93/86/EEC&98/101/EC


不包括:医用器材或监控设备(WEEE指令第8,9类);在2006年7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维修备件;2006年7月1日前原先投放市场的再利用产品。


认证程序


(1)填写RoHS测试申请表,该表可到本中心领取,也可在RoHS认证中心网站上,填好后返回。


(2)报价结算,提交申请后,客户送样品(或快递)到我司,我司对样品按要求进行合理分拆,并把产品拆分数量及测试费用反馈给客户,客户同意后,将测试费用打入本公司账户(也可现金支付)。


(3)款到后,即行安排测试,一般情况下,一周内完成测试。


(4)发布报告,递送的方式可采用快递、传真、电子邮件或送检人亲自领取。


认证意义

产品不做RoHS认证,将给生产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届时您的产品无人问津,痛失市场,假如您的产品侥幸进入对方市场,一经查出,将遭遇高额罚款甚至刑拘,从而,有可能导致整个企业关门倒闭。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二社区中心路与蚝乡路交汇处同方中心大厦1512(注册地址)
  • 邮编:518081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总经理:邵女士
  • 手机:13428795094
  • 微信:949553773
  • QQ:949553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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